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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阅读:508次 | 来源:科研处 | 2015/10/20 18:10:58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高中等院校、科研院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推动中医药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助力我省中医药强省战略目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中医药强省战略目标,结合中医药事业发展当前重点任务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四川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二是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继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三是着眼于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中医药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支持围绕中医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和共性技术提升,强化协调发展,突出重点。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际原则。坚持中医理论指导,立足中医药特色优势,以临床疗效为基础,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统筹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突出重点原则。研究的课题要紧密围绕中医药健康服务、基础、临床、中药材保护发展研究,选择重点领域,优势病种,高起点、高层次的开展研究工作。
    (三)协同创新原则。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协作攻关,实现较高水平上的理论和技术跨越。
三、招标内容
    (一)重点项目
    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研究(课题标识:慢性病防治研究
    1、研究范围
    针对具有中医治疗优势和前期基础的糖尿病及并发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肾病、中风后遗症、抑郁症、骨质疏松症、皮炎等疾病开展相关研究。
    2、技术要求
    开展患者动态信息跟踪与主动医疗服务相融合的模式的研究,形成基于循证医学研究(队列研究)、长期随访观察和远期疗效评价的机制和模式。构建生物标本收集规范流程与临床资料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符合中医特点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慢病防治生物信息资源库,开展慢病管理模式及推广应用研究。
    3、研究目标
    形成临床路径或评价体系方案、中医协定处方或院内制剂,论文原则上应为SCI论文。
    4、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20万元/项,拟支持6-8项。
    (二)一般项目
    1、中医药基础研究类(课题标识:中医药基础研究
    (1)研究范围
    中医理论研究(中医临床理论体系研究、中医关键基础理论研究);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与研究;老年病特色诊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中药基础研究(中药药性理论研究、方剂配伍理论研究、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川产道地药材的品种和质量评价研究;民族药品种整理与质量标准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生物活性评价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标准化与安全性研究等。
    (2)技术要求
    注重继承,结合临床,目标明确、概念明确、表述规范,研究方案的设计应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以解决中医学基础研究问题,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理论性成果为目标。
    (3)研究目标
    形成相关理论性成果、诊疗技术、标准、论文、或专利、或评价技术规范等。
    (4)经费预算
    5万元/项。
    2、中医临床研究类(课题标识:中医临床研究
    (1)研究范围
    中医药治疗(包括非药物疗法)有明显优势的、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疑难病、常见病、多发病等病种的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围手术期中医药干预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ICU危重病中医药干预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重点专科优势病种的推广应用研究;临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2)技术要求
    研究方案(方法)应中医特色鲜明,设计科学合理、实用性和操作性强,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能说明研究问题,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
    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申请。要求在现有临床疗效基础上,总结辨证论治规律,优化诊疗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的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和路径。方案中使用中药饮片者,只能以协定处方、中药免煎剂形式出现,以便临床观察。使用某种制剂的,应已取得院内制剂批号或新药证书(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采用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有条件的应采用盲法试验,样本例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计算后确定(需列明样本数计算过程)。
    重点专科优势病种的推广应用研究限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单位申请。要求每项课题推广应用医疗机构须在3家以上,至少开展2期规范化应用培训,每期培训骨干中医药人员不少于50名,培训过后每名参训人员至少诊治相关病人50例以上。
    (3)研究目标
    形成中医临床诊疗新方法(技术)、新方案和新诊疗设备,临床路径,评价体系及论文等
    (4)经费预算
    6万元/项。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3、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类(课题标识:中医养生保健研究
    (1)研究范围
    具有较好应用推广前景的中医药“治未病”综合方案及评价研究;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研究;适合社区应用,疗效可靠、操作简便的中医诊疗技术、康复技术及其推广研究;以个人或家庭为对象的健康检测、监测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器械产品研究;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与器材研制。
    (2)技术要求
    研究目标明确、方案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富有推广性,以利于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产出。
    (3)研究目标
    形成论文、相关标准、或软件、或相关方案等。
    (4)经费预算
    4万元/项。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4、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撑产业类(课题标识:中医健康支撑产业研究
    (1)研究范围
    中药大品种全产链开发研究;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药食同源药材标准体系研究;中药饮片炮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推广;中成药大品种的原料药材繁育与生产加工技术研究;药膳食疗类产品开发研究;药食同源的川产道地药材和特色菌类药材的开发研究;中医药精准扶贫解决方案推广应用研究。
    (2)技术要求
    产品研发必须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研究方案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
    (3)研究目标
    形成论文、规范或产品、或模式推广方案、或专利等。
    (4)经费预算
    5万元/项。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5、创新中药研究(课题标识:创新中药研究
    (1)研究范围
    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传统经典制剂的二次开发探索研究;医院中药制剂开发研究。
    (2)技术要求
    中药新药研究要求是六类以上(含六类)的中药。
    中药研究须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没有中医药理论支撑的研究不予受理。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
    医院中药制剂开发研究限有医院制剂室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申报。要求对医院使用多年,具有独特疗效和使用特色的中药协定处方按中药制剂要求进行研发,或是对已有的中药制剂进行规范、提升质量,并客观评价其临床疗效。
    (3)研究目标
    形成论文、制剂、或专利等。
    (4)经费预算
    中药新药研究6万元/项,联合申报企业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医院中药制剂开发研究5万元/项。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资金。
    6、中医药文化与发展战略类(课题标识:中医药文化与发展战略)
    (1)研究范围
    川派中医药文化传承研究;中医药文化产业相关的新方案、新技术、文化创意新产品研究;中医药文化旅游模式研究等;中医药康养模式研究;“一带一路”与中医药文化的相关研究;互联网+中医药贸易相关方案、系统研究。中医药强省战略相关问题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中药资源保护和发展相关问题研究;中医药政策、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前瞻性问题研究;新兴技术发展对中医药影响研究;中医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问题研究;中医医疗机构运营模式相关问题研究;互联网+中医药方式方法研究;中医药分级诊疗问题与对策研究。
    (2)技术要求
    研究方案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
    (3)研究目标
    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决策报告、论文、或标准、或软件、或专利等
    (4)经费预算
    4万元/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1、本次项目招标面向全省有能力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
    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具有基本科研条件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法人单位。
    2、鼓励支持民族医药相关单位申报。
    3、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4、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须签字盖章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5、申请本专项的第一申请人,不得再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我局2016年度青年中医药科研专项。
    (二)申请人
    1、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已取得中医药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凡已承担我局在研课题尚未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申请课题。
    (三)研究条件
    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认证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进行。未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已登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名单》上的实验室,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承担课题实验研究的工作条件;具有经符合资质的有权部门认证的资格证书(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合作实验室并提供与实验室签订的工作合同。
    (四)研究时间
    研究时间2年。2年后由我局统一组织结题。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进行成果鉴定。
    (五)提交材料
    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重点项目需附查新报告。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并电子文档报送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送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省级卫生单位、院校、企业、局直属单位的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签章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局科技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邮编:610012),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czykj@sina.com(电子文档命名格式:课题标识+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我局不受理申报者独立上报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各省级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上报的所有课题按要求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局科技处。
    (三)我局科技处对申请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凡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提交专家评审。
    (四)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五)此次招标所需文件《申请书》、我省《已登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名单》、《中医药科研学科代码表》请从http://www.sctcm.gov.cn网址下载。
六、四川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申请课题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交医院科研部;电子版发科研部邮箱(lykyk3160823@126.com),电子文档命名格式:课题标识+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志  郭静
    联系电话:3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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